為了選拔優秀作品參加全國第二屆大學生藝術展演,展示我校藝術教育豐碩成果,推動藝術教育發展,營造高雅校園文化,展現大學生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根據《教育部關于舉辦全國第二屆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的通知》(教體藝廳〔2007〕17號)和《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舉辦第二屆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的通知》(浙教辦[2008]14號),浙江林學院團委、藝術設計學院決定舉辦第二屆校園大學生藝術作品競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主辦舉辦單位:共青團浙江林學院委員會
承辦單位:浙江林學院藝術設計學院
一、 活動主題與內容
本屆大學生藝術作品以“我和祖國”為主題。各項活動的內容應圍繞主題,熱情歌頌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取得的輝煌成就,充分反映當代大學生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樂觀開朗、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表現大學生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遠大抱負和歷史使命感,展示大學生高雅健康的審美追求。藝術作品要做到思想性和藝術性的統一,具有創新性,體現時代特征、校園特色和學生特點。
二、 作品項目和形式
藝術作品類包括繪畫、書法(篆刻)、攝影、工藝設計、雕塑(陶藝)、DV作品。
三、 參加對象和分組
參加對象分為甲、乙兩組,甲組為普通在校非藝術類專業學生,乙組在校藝術專業的學生。
四、 藝術作品的要求
1.繪畫:國畫、油畫、版畫、水彩/水粉畫(丙烯畫),尺寸均不超過對開。
2.書法、篆刻:尺寸不超過四尺宣紙。
3.攝影:獨照、組照(每組不超過4幅)均可,尺寸均為14吋。
4.工藝設計:含平面設計和立體設計,平面尺寸不超過對開,空間大小不超過0.5立方米。
5.雕塑、陶藝:空間大小不超過0.5立方米。
6.DV作品:播放時間不超過12分鐘。
五、作品報送要求
藝術作品不要裝裱。藝術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學院、聯系電話、作品的名稱和品種、尺寸大小(橫×豎×深)、創作時間;請寫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紙注明。版畫作品按慣例需在畫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收件地址為藝術設計學院資料室(學5407)。
六、 時間安排
征集截稿時間2008年5月20日。6月初,在學校活動中心展廳進行展覽。評選學校優秀作品,于2008年6月前將推薦作品和學校藝術節組織獎申報材料上報給浙江省教育廳展演活動組委會。再由該組委會選拔作品參加全國第二屆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
七、獎項及評獎要求
藝術作品獎:各項目分設一、二、三等獎。 一等獎3名;二等獎7名;三等獎10名。發給榮譽證書。
希望廣大師生積極參與,確保本屆藝術競賽活動圓滿成功。
共青團浙江林學院委員會
浙江林學院藝術設計學院
2008年3月24日